城市水系园林中心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世纪公园“裕华乐群儿童游乐园”项目占用土地(房屋)进行第二次公开招租,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1、具体位置:世纪公园内;
2、招租场地面积:235平方米;
3、场地内经营内容:鲤鱼戏水、小飞象、拖马斯火车、液压飞机;
4、招租底价:28820元/年。
5、租赁期限拟定3年,具体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二、招租要求
承租方须满足以下要求:
1、意向承租方报名成功参加招租会议时,需提供相关证照等材料,出租方一并审核相关内容。
2、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城市建设需要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3、承租方应服从出租方监督管理,遵守《城市公园配套服务项目经营管理暂行办法》和《石家庄市公园绿地经营项目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合法经营。
4、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6年2月25日颁布实施的《城市公园配套服务项目经营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城市公园配套服务项目经营者不得出现下列行为:
(1)擅自转让、分包经营项目;
(2)擅自将所经营的财产进行处置或者抵押;
(3)危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
(4)因经营者自身原因不能提供经营服务;
(5)超出经营范围,从事合同约定以外的经营项目;
(6)擅自将经营所用的配套服务设施改作其它用途;
(7)擅自扩大经营面积,私自搭建经营设施;
(8)擅自对配套服务设施进行改造装修;
(9)经营行为不文明,服务态度恶劣且造成严重后果;
(10)法律、法规及城市公园管理制度禁止的其他行为。
三、资格要求
1、意向承租人应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承租能力。
2、意向承租人信誉良好,未被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召开招租会当天为准,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结果为准,仅查询意向承租人本身,查询不到的视为信用无问题)。
3、与招租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租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招租项目的招租;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租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招租活动。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参与竞租人员均无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招租,不得分包和转包。
四、报名事项
有意承租者(个体、企业公司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与招租场地经营内容相符的个体或公司的营业执照、安全运营需配备相关持证人员的证照原件及复印件,于招租公告刊登之日起3日内(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分),到城市水系园林中心安保科报名,比对核实后,填写《承租报名登记表》,提交复印件,必须承诺信息真实性,否则将取消承租资格。报名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华清南街11号,联系人:陈瑞义、郝海霞,电话:85650698。
五、其他事项
报名结束后,电话通知报名有效者参加招租会议的相关事项,现场提交相关资料。综合评定后,确定承租者和承租价格。招租结果将在市园林局网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