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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古树名木管理技术规范
来源:市园林局
发布时间:2009-05-11 14:41 点击量:1

石家庄市古树名木管理技术规范

1 总则

1.0.1 为保护古树名木资源,规范古树名木的养护和管理,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规定了石家庄市古树名木的养护、管理、保护等方面的要求。

1.0.3 本规范适用于石家庄市辖区内包括集体、单位和个人的古树名木管理。

1.0.4 古树管护不同于一般植物,应针对古树生长立地条件和古树生长特点,进行科学的管理。

1.0.5 古树名木的养护管理应执行本规范外,上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名词术语

2.0.1 古树名木  指树龄在百年以上的树木及稀有、名贵的或具有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的树木。

2.0.2古树名木分级  凡树龄在300年以上(含300年)的古树定为一级保护树木。名木不受木树龄限制,不分级。

2.0.3古树适宜生长环境  指无人为破坏,无地上、地下污染,土壤质地、结构、肥力、有机质含量等指标良好,具有供水条件和较好的小气候环境。

2.0.4 古树复壮  对生长衰弱或濒危的古树进行的改善其生长环境条件,促进其生长,以达到恢复树势的措施。

2.0.5 土壤理化性质  指土壤容重、比重、密实度及土壤矿质营养元素含量的测定。

2.0.6 机械损伤  指由于人为、机械动力等因素对古树树干、树皮造成的创伤,是严重影响古树生长的不利因素之一。

2.0.7生物农药  用于预防或控制农、林业的病、虫、草和其它有害生物,源于生物或其天然代谢产物的一种或几种物质的混合物及其制剂。如Bt制剂、阿维菌素、苦烟乳油等。

2.0.8树冠垂直投影  树冠枝展(树冠枝叶外缘)向地面垂直投影后,以树干为中心形成的影区。

2.0.9 土壤有害性物质  指土壤中含有对古树生长不利的有害物质,如盐、碱、酸类、矿物、油漆等。

2.0.10防腐处理  通过涂抹防腐剂等措施防止树干或树枝腐烂,常用5%CuSO4溶液或波尔多液。

3 环境指标

3.0.1土壤通气  土壤有效孔隙度应大于10%,有利于古树根系的生长和吸收作用。

3.0.2土壤容重  土壤容重应控制在1.3g/cm3以下,有利于古树生长。

3.0.3自然含水量  自然含水量应控制在15%~17%时,利于古树根系吸收。

3.0.4土壤温度  古树根系最适宜温度为12~29℃,超过30℃或低于0℃时,不利于古树生长。

3.0.5矿质营养元素  各种矿质营养元素应保持平衡。重点补充可吸收利用的铁元素,适时补充氮、锌、钛元素,控制钠元素过量。

3.0.6土壤有机质  土壤有机质含量应不低于1.5%,以保持古树良好的生长状况。

3.0.7光照  一般光照强度应在8000Lx以上,利于古树正常生长。

3.0.8生物群落与生物个体的关系

1.古松、古柏与壳斗科植物及菌根菌三者之间互有促进作用和共生作用。

2.阔叶树、速生树和杂草对古松、古柏的生长有抑制作用,古树3m范围内不得种植。

4普查建档

4.0.1古树名木普查建档工作由市园林主管部门负责,县(市)、区园林主管部门配合。

4.0.2古树名木实行每木调查,由市园林主管部门技术人员组成调查组,逐株进行现场调查实测、拍照。同时应注意收集相关文献、史料及传说,为鉴定古树树龄提供依据。

4.0.3具体调查内容:树种、坐落位置、树龄、树高、胸围、冠幅、树木长势、生长环境、土壤、历史沿革等(详见石家庄市古树名木调查表)。

4.0.4调查内容核实后,填写登记卡,留存树木照片。除填写上述调查内容外,由古树名木管理责任单位、养护责任单位或个人签字盖章,明确管养责任。注明参加勘查鉴定人员。

4.0.5古树名木档案除文字文本档案外,建立电子文本档案,实行微机动态监测管理。

4.0.6对于新发现的古树名木,县(市)、区园林主管部门应及时上报,市园林主管部门进行调查认证,补充档案;对于死亡的古树名木,须经市园林主管部门确认,查明原因、明确责任,注销档案,以保持古树名木档案的时效性。

4.0.7古树名木文本档案一式三份,分别保存于市园林部门两份,县(市)、区和相关部门一份。

5养护管理

5.0.1适时浇水

1.根据古树名木生长状况及立地条件,适时适量浇水,重点浇萌动水、春水及冻前水。

2.雨季应注意排水,保持土壤良好通透性。

3.树上树冠叶片尘土较多时,应适时喷水淋洗。

5.0.2 合理施肥

1.古树施肥应根据大树实际生长环境和古树生长状况采用不同的施肥方法,保持土壤养分平衡。

2.古树施肥以有机肥为主,每年3月上旬或11月份施一次基肥,施用腐熟的人粪尿、草木灰、鸡粪等。

3.根据古树需要采用叶片喷肥,每年可进行2~3次,以2~3‰的氮肥为主,兼施磷酸二氢钾,以增加树势。

5.0.3及时修剪

1.对由病虫害引起的病虫枝、干枯枝要及时进行修剪,防止病虫传播和蔓延。并根据树种树势,合理进行疏花疏果,以调解树势。

2.有纪念意义或特殊观赏价值的古树,为保留其原貌,应对古树枯枝采取防腐保护处理。确需修剪的应有有关技术人员制定修剪方案,报主管部门批准。

5.0.4病虫害防治

1.病虫害防治要以预防为主,定期检查、适时防治。保护好天敌,合理使用农药,减少环境污染。

2.虫害防治

a)常见虫害:蚜虫、叶螨、红蜘蛛、蚧虫、柏毒蛾、槐尺蠖、潜叶蛾、天牛、小蠹甲、木蠹蛾、蓟马、树蜂等。

b) 对食叶害虫应选择触杀性、胃毒性药剂;对蛀干害虫应选择内吸性、熏蒸性药剂;对刺吸式及地下害虫应选择内吸性、触杀性药剂。

c)常用农药:Bt制剂、阿维菌素、苦烟乳油、灭幼脲、除虫脲、拟除虫菌脂类、啶虫脒、吡虫啉、丁硫克百威等。

3.病害防治

a)常见病害:溃疡病、腐烂病、叶斑病、锈病、炭疽病、白粉病等。

b)早春、晚秋选用保护性杀菌剂,病害发生时选用治疗性杀菌剂。

4.推广利用低毒无公害的生物农药进行防治。主要指苏云金杆菌(Bt)、灭幼脲类、抗生素类、激素、植物提取物(苦烟乳油等)等。

6保护管理

6.0.1 古树应设围栏挂牌保护,防止车辆行人的破坏。孤立树或树群围栏与树干的距离应不小于3m,以游人摸不到树干为最低要求。

6.0.2 树冠垂直投影外沿3m范围内,禁止动土或铺不透气地面。施工范围内的古树名木应事先采取保护措施。

6.0.3古树名木根系分布区(树冠冠径的1~3倍),严禁堆放对土壤有害性物质、设置临时厕所和排污渗沟。对低洼的树木要挖排水沟进行合理排水。

6.0.4古树周围必须有合理的空间,保证古树有充足的光照。

5.0.5根据古树名木具体位置,对于高大树体安装避雷装置。

6.0.6 禁止在树体上钉钉、挂物绕绳索、或作为施工的支撑点。禁止采摘果实、种籽,攀树折枝、剥损树皮。

7复壮修复

7.0.1古树复壮

1.为保障古树的通气环境,在人流密集的地方铺设透气砖。人少的地方应种植苜蓿、白三叶等地被植物,可改善土壤肥力,丰富景观。

2.土壤表层密实度高,应通过换土、埋条改良土壤结构,增加土壤的通透性。

3.换土可结合秋施基肥进行,在树干周围挖深、宽80~100cm的复壮沟,填充以原有旧土、腐殖土、腐熟有机肥、或复合肥等混合土。

4.在树冠投影外侧挖放射状复壮沟进行埋条。复壮沟规格:长200 cm、宽60~80 cm、深80cm。采用紫穗槐、海棠等枝条,与混合土分层相间埋入坑内踏平。

7.0.2树体修复

1.对于古树名木树体上的空洞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补,防止树体内积水腐烂,影响树势。

2.树体空洞不致影响树体稳定的空洞可以不填充,保持古树古朴原貌。将洞内腐烂木质部刮掉,用5%CuSO4溶液或1:1:10波尔多液消毒,在树洞低端设排水管,及时排水。

3.树洞大不利树体稳固的要进行堵洞修复。清除洞内腐烂木并用消毒液消毒晾干,用聚氨酯复合物填充空洞,加阻燃剂,空洞大的要加支撑物,用玻璃丝布加涂聚酯树脂(加0.5%固化剂和0.5%催化剂)封口,外用油灰和麻刀灰封闭,再涂上调色乳胶压树皮状纹。

4.对有倾斜或折断的古树树体、大枝应及时采用钢架支撑,与树体支撑接触点加橡胶垫,防止损伤树皮。

5.古树复壮要求技术高,复壮技术方案要由专家审定,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具体操作单位要有相应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