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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园林局2022年工作计划
来源:市园林局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6-14 15:22 点击量:1
为切实做好2022年园林绿化工作,进一步提升省会园林绿化水平,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紧紧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党代会和两会精神,深入开展“三统筹三扩大四创建”活动,秉承“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思路,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提升园林绿地规划设计水平,着力提高园林工程建设管理品质,着力加大城市绿地精细化管理程度和保护力度,着力增强园林绿化行业指导和方向引领,全面推动园林绿化事业高质量快速发展,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在“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的征程中谱写华美园林篇章,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目标。以打造“多彩化、艺术化、特色化、功能化”园林为主线,以全面开展“美丽省会城市园林建设”为着力点,夯实园林干部队伍建设根基,构建布局合理的城市绿地体系,编织景观与功能兼具的道路绿网,形成水绿交融的城市水系景观,充分发挥行业管理和指导引领作用,依法依规加强城市绿地和树木保护力度,全年新建、提升绿地超过600万平方米,为全市人民呈现更多品位高端、内涵丰富、功能齐全的绿色空间,为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提供强有力的生态支撑。
三、主要任务。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适应新形势、转变新思路、谋划新发展,在党的政治建设、绿化建设、管护提质和行业管理等方面实现新突破。
(一)聚焦党的政治建设,着力提升党员干部素养。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锤炼党员干部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实现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引领省会园林事业快速发展。
1.强化政治理论武装。持续加强全系统政治理论学习,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抓好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贯,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全面提高党员干部职工政治理论水平。
2.压实党建主体责任。根据《石家庄市直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健全党建责任体系,严格落实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每半年至少研究1次党建工作、1次意识形态工作,每季度至少研究1次党风廉政工作,班子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2次,按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涵养良好政治生态。
3.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组织基层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干部业务培训,继续深化“五好党支部”创建活动,以持续推进党员活动室等建设为抓手,完善党建阵地,为党员理论学习、组织生活创造良好条件。
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化纠治“老旧公园”和思想作风纪律整顿专项行动,紧盯重点环节,持续整治“四风”问题隐形变异新动向、新表现,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开展作风整治专项行动,围绕党员干部精神状态、工作作风、工作纪律等方面,持续用力推动全局强纪律、转作风;严格做好执纪监督,对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及时处置,筑牢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底线。
5.全面抓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贯。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部署,以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举办宣讲报告会、专题辅导等形式开展党的二十大学习宣贯。同时,开展“学党章党规党纪、喜迎党的二十大”知识竞赛、全民阅读进机关、“365百姓故事汇”等活动,掀起学习宣贯热潮。
(二)聚焦公园游园建设,着力丰富绿地各项功能。利用拆违腾地、国有储备地和代征地,建设29座独具特色的公园、游园,并对48座老旧公园和现状游园进行提升改造,打造景观和功能兼具的公园绿地。
1.新建8座综合公园。挖掘地域文化内涵和特色,在选用乡土树种的基础上栽植观花观叶树种,合理布局体育设施、运动场地,打造景观优美、功能齐全、分区合理的综合公园。建设东邻裕翔街、南邻南二环、西邻塔冢新村、北邻塔南路,占地3.83万平方米的塔南公园;裕华东路以南、槐北路以北、谈固北大街以东、谈固东街以西,占地4.57万平方米的裕东公园;民心河东、滨河街西、祥和路北,占地3万平方米的滨河公园;裕泰路南、外方环路北、南茵西街东、南茵东街西,占地9.16万平方米的体育公园二期;新石北路南、南新街东、华星路北、京广铁路西,占地4万平方米的华星公园;裕翔街西侧,锦绣学府小区以东,占地4.1万平方米的裕翔公园;太行大街环城水系河道西侧,秦岭大街以东,规划兆通南路以南,济河道以北,占地10万平方米的南村公园;308国道以东,环城水系北侧,方村以南,占地10万平方米的民俗公园。同时,参展河北省第六届(沧州)园林博览会,建设以书法历史展示为主题的石家庄园,对外展示造园艺术和城市形象。
2.新建21座特色游园。坚持“一园一特色、一园一主题”,深挖文化特色和内涵,结合周边环境合理配置休闲场地,打造景观优美、方便宜用、功能丰富的“微公园”。建设南二环石铜路西北角、占地2万平方米的石铜游园;南二环石铜路东北角、占地1万平方米的丹枫园;建华大街和平路东北角、占地3万平方米的建华游园;建设大街和平路西北角、占地2万平方米的建和游园等21座特色游园。
3.提升22座现有公园。对现有老旧公园广场进行景观提升、维修完善服务设施,全面提高公园广场的颜值和服务水平,让老老公园焕发新光彩。包括明珠公园、东环公园、中山公园、解放广场等4座公园景观提升,人民广场、长安公园、裕西公园等老旧公园设施维修完善,西清公园、世纪公园、文化广场等公园门区改造,在裕西公园、槐北公园、柏林公园等公园增加柔性渗水材质健身步道。
4.提升26座街旁游园。结合市民需求,对现有街旁游园进行提升改造,增强绿地的可进入性和融入性,实现“人景融合”。提升和平路胜利大街西北角的康悦园、汇文街南二环西南角的汇文园、中华大街与槐安路交口的清怡园、槐安路与青园街交口西北角的新语园、裕华路与维明路东北角的维明园等25座街旁游园。
(三)聚焦道路景观打造,着力提升城市品位形象。提升改造8条城市道路和外围连接线沿线绿地,重点打造3处桥区景观;持续开展“花城建设”,丰富绿地景观色彩和层次,提升城市形象。
1.提升8条城市道路绿化景观。改造城市道路现状分车带和道路两侧绿地,优化植物配置,丰富景观功能。包括提升8.1公里长的建设大街(胜利大街至南二环段)、2公里长的育才街(和平路至裕华路段)、1.8公里长的石铜路(新石北路至南二环段)、4.2公里长的新城大道(东北二环至复兴大街段)等8条路段。
2.打造3处桥区绿地。对西三环槐安路桥区、胜利北街运河桥区域、中华大街南二环桥区进行绿化提升,通过增加景观小品、彩叶植物等手段,形成层次丰富、色彩亮丽的出入市口景观。
3.增花添彩营造城市氛围。在公园广场、城市主要街道和重要节点,通过道路地栽、景观花墙、立体花坛等方式,增植观花或彩叶植物,丰富城市景观色彩。五一”、“十一”期间分别举办月季花展和金秋菊展,打造省会特色花展品牌。
(四)聚焦城市水系完善,着力营造优美滨水景观。对民心河、太平河、滹沱河沿线景观进行提升,完善配套设施,丰富活动场地,全面提升水系绿地面貌。
1.提升民心河绿化景观。实施民心河综合整治二期工程,重点建设民心河支线健身步道,提升步道沿线的富强公园、西清公园等10座公园及3处景观节点。
2.畅通太平河交通路网。维修中华大街至胜利北街段翠屏路,加固田庄桥,改善太平河沿线交通路网及通行环境。
3.改造滹沱河南岸新城大道周边绿地。在新城大道两侧滹沱河南岸山体适当增加常绿乔木、彩叶花灌木,并对基础设施进行整修,提升新城大道沿线景观;同时,维修城区段滹沱河沿线水毁道路,保障正常通行。
4.完善南栗明渠绿化。对南栗明渠制定公园改造,增加景观小品和活动场地,丰富实用功能,并在景观断带区域补建绿地,形成连续的滨水绿带。
5.实施环城水系与滹沱河连通工程。在解决环城水系取水、排涝等问题的基础上,让环城水系的水流动起来,逐步改善环城水系水质。
(五)聚焦精细化管护,着力提升绿地管理水平。按照城市绿地精细化管理的各项要求,加强管护考核,提升管护标准,抓好树木伐移和占绿手续审核,进一步提升城市绿地管理水平。
1.加强绿地管护监督考核。通过明查与巡查相结合、横向查与纵深查相结合、自查与联查相结合的方式,高标准开展道路、水系沿线和公园绿地管护考核,以考核抓落实、以考核促提升。针对市民关注热点,进一步完善老旧小区绿化考核办法,加强老旧小区绿化考核,提升老旧小区附属绿地档次。
2.提升道路绿地管护水平。修订完善《石家庄市园林精品街道标准》,大力推进主城区街道绿化补植和设施完善,更新市内主要道路树池篦子,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小街巷整治、老旧小区改造,重点加强围栏绿化,实现围栏绿化连点成线,以管护提质推动道路绿地品质提升。
3.严格占绿伐移手续审核。按照依法行政、规范服务、提高效率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伐移树木和临时占用绿地的审批标准,规范审批流程,加强批后监管,重点做好占绿恢复、苗木移植补植督导和验收,定期开展审批事项专项检查和随机抽查,确保补绿措施真正落实到位。
(六)聚焦加强专业引领,着力提升行业发展水平。紧跟当前形势,转变工作思路,增强履职能力,加大园林绿化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力度,加快推动省会园林绿化行业发展。
1.加大县城绿化推进力度。各县(市、区)全年实施园林项目246个,新建提升绿地345万平方米,将组织专家进行项目方案审核把关,做好后续建设督导。指导行唐、无极、赞皇等县市国家园林城创建和新乐、井陉、灵寿、赵县、平山等县市省级园林城复查。同时,积极推进省级园林式单位、小区、街道和星级公园的创建工作。
2.制订公园建设管理规范。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结合当前公园、游园建设管理实际情况,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适用于石家庄本地的公园、游园建设、管理规范,合理设置各项指标,科学指引运动场地、停车设施等与城市绿地融合建设,为今后我市新建公园、游园提供依据。
3.持续开展科研科普活动。继续做好科研项目立项、验收、报奖和推广应用;继续组织2022年度科普系列活动,进一步扩大科普活动的规模和影响面;指导市风景园林学会工作开展,通过举办学术交流、现场观摩和技术研讨会等形式,为技术人员提供学习交流的平台,提升行业发展水平。
4.科学实施古树名木保护。扎实开展古树名木资源救护工作,完成54株古树的保护修复;建立市级古树名木资源监管系统,完成现场调查、登记、入库、挂牌等保护工作;认真落实季度巡查制度,强化古树名木资源的日常监管。
5.落实大气环保各项要求。认真执行《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规定,严格落实各项扬尘治理措施,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重点解决扬尘污染问题,全面加强施工工地、绿地养护、国控点位周边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加强三级督导防控机制,积极开展园林绿化工程大气污染防治督导,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七)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助力园林事业健康发展。
1.推进依法行政。全面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和领导干部学法考法制度,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法治相关要求,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做好法治队伍培训,并对培训结果进行考试验收;加快制定完善园林执法配套制度,保障执法事项全面、边界清晰;指导各单位规范执法,加大对毁绿占绿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保护来之不易的绿化成果。
2.广泛开展宣传。加强与各级新闻媒体沟通联系,积极向上级媒体推送稿件,进一步增强美丽省会绿化工作的影响力;深入挖掘园林工作宣传点,加大优秀人物、先进事迹、行业标准等内容的宣传力度,增强行业自信;将宣传工作与科普活动结合起来,互相促进,深度融入,扩大宣传工作覆盖面;拓展宣传阵地,组建社会宣传员队伍,营造全社会关心、热爱、支持园林事业发展的浓厚氛围。
3.关爱干部职工。定期开展“送温暖”、“职工互助一日捐”等活动,为困难职工提供帮扶救助;认真做好园林系统离退休干部服务,落实“两个待遇”,主动关爱老干部政治学习和身体健康,适时适宜组织老干部活动;扎实做好双拥工作,不断提升拥军质量;认真抓好妇女组织建设,深入开展“巾帼建功”创建和“巾帼文明岗”交流活动,加强妇女干部业务能力培训,不断提升女性干部职工综合素养。
4.维护安全稳定。扎实开展平安园林建设,严格落实“三个必须”要求,筑牢安全责任网络;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收官之战,以“双控”机制为抓手,围绕河湖水域、消防及山林防火、汛期防汛、园林建设、游乐设施等方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局系统范围内的各类安全隐患保持“动态清零”。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统筹抓好国家安全、疫情防控、信访稳定、扫黑除恶、防灾减灾等方面工作,切实为园林事业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环境。
5.完善信用评价体系。依据《石家庄市园林绿化企业信用评价体系管理办法》,继续做好园林绿化企业信用评分评级工作;结合美丽省会城市绿化项目,督导建设单位建立相应信用评价制度并运用到项目管理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落实行业监管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