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河北省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冀政办字〔2022〕151号)精神,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更好激发市场活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研究制定了我市《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二、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包含降低市场主体准入成本、着力减轻市场主体经营负担、着力降低市场主体办事成本、着力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着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等五大方面,细化为23条具体措施。
(一)降低市场主体准入成本。通过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优化工业产品管理制度、深化行政许可和行政备案改革、规范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便利市场主体登记等措施降低市场主体准入成本。
(二)着力减轻市场主体经营负担。通过规范政府收费和罚款、规范市政公用服务收费、规范涉企金融服务收费、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降低口岸物流服务收费等措施减轻市场主体经营负担。
(三)着力降低市场主体办事成本。通过提升线上线下涉企服务能力、优化投资和建设项目审批、提升跨境贸易服务质量、优化办税缴费服务、持续规范中介服务、推动惠企政策精准直达等措施降低市场主体办事成本。
(四)着力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通过实施精准有效监管、规范监管执法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措施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五)着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通过优化政策制定实施、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整治不作为乱作为等措施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三、出台意义
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是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激发市场活力的重要举措。《若干措施》的出台将提振市场主体信心,助力市场主体发展,为稳定经济大盘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