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17年园林绿化工作,进一步增强省会辐射带动功能,特制订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九届九次全会、全市重点工作落实推进会提出的任务目标,积极践行“五个着力”、“五个新突破”的总要求,准确把握并积极引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和新常态,以增强省会辐射带动功能为目标,以积极推进园林绿化体制改革为抓手,努力强化省会意识、引领意识、精品意识和规矩意识,全面做好园林绿化规划建设管理各项工作,促进省会园林绿化工作持续、健康、稳定、快速发展,着力打造适宜省会园林绿化发展的“石家庄模式”,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省会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全年新建提升绿地1500万平方米,其中新建绿地1050万平方米;城市绿地率、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达到40.9%、45%、15.5平方米。
二、工作任务
(一)科学规划
1. 修编绿地系统规划。依托“一河两岸三组团”的发展格局,结合我市城市总体规划,加强园林绿化的顶层设计,高标准完成《石家庄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16-2030)的修编工作,明确省会园林绿化发展的新定位。
2. 编写《石家庄市公园发展规划》。结合我市公园绿地总体布局,围绕“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发展思路,高水平完成《石家庄市公园发展规划》的编写工作,为下一步公园绿地的建设提升提供科学依据,完善城市公园绿地总体布局。
3. 规范绿线管理。面向社会公布城市绿线并接受公众监督,执行最严格的城市绿线管理制度,严厉打击侵绿毁绿行为。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对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认知程度,加大对城市绿化成果的保护力度。
(二)道路绿化
1. 精品街道绿化。按照“新建一批,提升改造一批,颠覆性打造一批”的思路,因地制宜开展特色精品街道绿化,打造中山路、胜利北街、建华东路、汇通路、长征街等多条园林精品景观街道,重点在中山路(中华大街至建设大街段)建设园林精品步行街。启动新胜利大街中央绿色隔离带建设,建成500米长、50米宽的生态“绿轴”。
2. 连接线绿化。完成307国道(新元高速至藁城区)、新元高速西侧(宋村灵堂至三教堂灵堂)、红旗大街(南二环至南三环)等主城区与新城区重要连接线绿化,对南二环东延西延、和平路西延、新城大道等新建道路实施高标准绿化,并适时启动其他新建道路绿化,实现绿随路建。
3. 道路绿地提升改造。实施桥下空间绿化;修复地铁建设破坏的中华大街(联盟路至南二环)、联盟路(中华大街至西二环)沿线植被景观,提升城市道路绿化景观。
4. 高铁沿线绿化。对高铁沿线(南三环至滹沱河段)及新客站周边区域进行绿化,提升铁路周边区域景观效果,擦亮省会城市形象“窗口”。
5. 街旁游园。在新城大道以西、北二环以北建设十里铺游园,提升周边绿化景观效果;利用房地产代征绿地建设街旁游园,新建塔谈商贸城绿地、奥北公园绿地、高远森林城、乾园等15万平方米游园绿地,丰富省会市民身边游憩场所。
(三)公园建设
1. 龙泉湖公园。在鹿泉区山前大道以东、青银高速公路以西、槐安路以南、南二环西延以北区域,继续开展占地360万平方米的龙泉湖公园建设。
2. 铁路文化公园。利用白龙化工厂搬迁后腾出场地,建设以铁路文化为主题占地3.9万平方米的精品公园,解决城区东北部工业集中区域缺少综合性公园的问题。
3. 毗卢寺公园。充分挖掘历史文化遗产,在新华区毗卢寺周边,打造占地面积86.7万平方米的毗卢寺公园,与建成后的小清河形成统一和谐的园林景观。
4. 体育公园(二期)。在主城区东南方向,北临南二环,南接石栾路位置建设19.4万平方米的体育公园(二期),并建设一座横跨南二环,连接体育公园一期、二期的过街天桥。
5. 国际贸易城E区置换公园。在长安区绵河道、珠峰北大街、洨河大道、五龙大街围合区域,分两期启动占地10.5万平方米的综合公园。
6. 西环公园。在西二环与南二环交口东北角,建设以“孝”文化为主题,占地13.2万平方米的西环公园,改变地块脏乱差现状,提升整体形象。
7. 公园提升改造。对秀水公园、裕西公园、平安公园、赵佗公园等4座城区重要公园进行提升改造,实现公园景观水平和服务质量的提档升级。完善市属公园广场防灾避险配套设施。
8. 动物园扩建改造。将动物园种鸡场搬迁后的170亩绿地恢复为公园绿地,建设海洋馆等场馆;对高山动物区进行改造,通过兽舍丰容,营造自然、生态的高山动物栖息环境;对公园景观路、广场、兽舍、栏杆、运动场等进行更新改造;更换原有燃煤锅炉,引进集中供暖设施。
9. 西山森林公园建设。对主次山门区域、龙泉湖西侧延伸区域、山前大道两侧、山体景观节点以及部分山坡进行绿化和路网改造;完善公园给水设施、供电照明设施,开展危险物整治和防火设施完善。开展大规模造林工程,完成约5000亩山体绿化,改善山场生态景观。
10. 外展建设。精心组织建设第十一届中国(郑州)国际园林博览会石家庄园和第二届省园博会石家庄园建设,展示石家庄造园水平,提高城市知名度。
(四)城市水系
1. 滹沱河河湖景观工程。在滹沱河5号水面现状堤至朱河橡胶坝之间,河道北岸进行挖景观湖,同时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和植物景观提升,实现滹沱河生态区“北扩”。
2. 滹沱河生态景观工程(二期)。在朱河橡胶坝至东三环北延线滹沱河两岸建设生态湿地,同时完善基础服务设施,实现滹沱河生态区“东进”。
3. 滹沱河生态区设施完善。在子龙大桥渣土山与滹沱河景观区之间,建设包括景观阁在内的子龙大桥游园;在滹沱河生态区范围内增加围栏、指示牌、警示牌、垃圾桶、界桩、限高限宽等基础设施,完善监控、广播、照明、消防、警务等服务设施,规范生态区管理,提升景观效果和游客承载力。
4. 小清河生态恢复及景观提升工程。对新华区杜北乡小清河流域进行改造和景观提升,以河道生态恢复与环境景观提升为基础,建设全长6.7公里,具有乡野特色的生态绿廊。
5. 东南水系退水工程。由东南水系相交处向东至燕山大街,沿东三环绿带向南三环,经循环化工园区、栾城,在赵县排至洨河,退水河道采用生态植草方式进行护底护坡。
6. 提升城市水系泄洪能力。改造升级城市水系沿线34座雨水闸门和14座橡胶坝;修复南栗明渠现有暗涵和闸门,同时新建一条连接总退水渠的暗涵及闸门;实施环城水系河道清淤、电塔防护维修及潜流湿地设施完善工程,增强城市水系防洪排涝能力。
7. 改善城市水系水质。打通石清路至太平河段四支渠,为民心河西线和北线新建一条供水渠道;建设滹沱河污水处理厂中水管道,保障民心河水源补给的同时改善河道水质;完成南栗明渠黑臭水体整治,打通南货场内的雨水管网,将107国道及汇通路进入南栗明渠的雨水进行导流,并整治疏浚渠道,清理沿线垃圾,消除黑臭水对城市环境的影响。
8. 提升水系沿线景观。对民心河五支渠道东侧垃圾山进行清理和绿化,提升河道区域景观;完成方村公园、南村公园、石黄高速南原梁板场绿化、南村段河道两岸绿化、太行大街桥下河道开挖和绿化、环城水系与滹沱河连通管道等收尾工程,实现东南水系整体竣工。
(五) 社会绿化
1. 花城建设。在建设大街、维明街等街道绿地增植观花观叶植物,在全市道路重要节点及公园广场开展草花种植、节日摆花、立体花坛设置等工作,丰富园林绿化色彩;举办第14届月季花展和金秋菊展,打造色彩丰富的“北方花城”。
2. 创建园林式单位小区街道。积极做好省、市级园林式单位小区街道的创建及复查工作;认真开展围栏绿化、庭院小区绿化的验收和督导。
3. 立体绿化。加快推进城区立体绿化,研究制定相应的鼓励政策,积极发动辖区及产权单位实施屋顶绿化、垂直绿化等多种立体绿化形式。
4. 义务植树。组织社会各界群众到西山森林公园、小壁林区、动物园及各区义务植树点开展义务植树活动。
(六)县城提质
1. 完善县城绿地系统规划。以修编全县域城乡总体规划为契机,明确县城园林绿化发展的风貌特色和形象定位,进一步完善县城绿地系统规划,强化绿线管制。
2. 加大建设力度。按照“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要求,完善公园绿地系统,优化绿地系统布局。加强综合性公园、道路绿化、生态隔离带和绿道绿廊建设,重点打造公园广场、街旁游园、迎宾景观大道、标志性街道、主街主路、绿道绿廊等重要节点。年底前,各县(市)建成区新增绿地不低于5万平方米,其中新增公园绿地面积不低于3万平方米,年底前所有县(市)至少建成1座10万平方米以上综合性公园,新建绿道绿廊5公里以上,累计完成绿道绿廊建设20公里以上,绿地率和人均公园绿地达到标准要求。积极创建星级公园和园林式单位、小区、街道。
3. 园林城市创建。无极、深泽、灵寿、赵县、赞皇县创建成省级园林县城;平山、元氏、矿区通过省级园林城复查;督导晋州市、正定县等县(市)开展国家园林城创建,力争各项指标达标;指导矿区开展省级生态园林城区创建工作。
4. 强化监督指导。加大对县(市)园林绿化工作的督导力度,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培训和现场观摩,加强对县城园林绿化工作的技术指导和扶持,提高建设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促进县城园林工作开展,提升县城园林绿化水平。
(七)管理管护
1. 强化园林考核。围绕“五化”的要求,构建科学完善的园林管护考核制度体系,加大考核力度,提高全市园林绿地的专业化管理水平。
2. 开展管护提质专项行动。围绕补栽补植、浇水冲洗、植物修剪、绿地保护、病虫害防治五大管护规定动作,结合各季度管护要求和重点,积极开展管护提质专项行动,打造园林绿化管护样板街道和样板公园广场。
3. 开展“绿剑”行动。对房地产项目违法违规占用代征绿地行为进行全面整治,将新移交的土地进行统一建档,逐步恢复绿地建设。
4. 草坪绿篱补植恢复。对主城区范围内一级、二级以上道路进行精细化提升;对分车带内缺苗断垅绿篱进行补种;对城区道路和街旁游园绿地草坪斑秃进行补植。
5. 大乔木补植。对空置树坑补植相同品种规格乔木,同时对存在安全隐患、树龄老化的树木进行更新,在二环内杜绝缺苗断垄现象。
6. 强化装备建设。购置更新园林巡查车、打药车、清扫车等管护作业车辆,满足正常管护及应对突发紧急情况。
7. 病虫害防治。加强科学指导,强化园林植保力量,加大对重点植物监管监控,建立通报联动机制,对病虫害做到早防早治,为我市园林植保提供科学防治的技术支持。
8. 古树名木保护。加强古树名木保护技术指导,通过开展技术培训、专家指导和现场观摩,提高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强化专项资金的申请、使用和监管;做好古树名木及后备资源的鉴定、建档、挂牌及保护复壮等工作;通过多种途径宣传古树名木保护知识,提高全民的认知度和保护意识。
(八)平安园林
1. 抓好安全生产。构建平安园林管理体系,坚决落实“一岗双责”和“党政同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综合督查,认真抓好治安秩序、游乐项目、动物兽舍、建筑工地等方面的安全检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三项制度”,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建设。坚持事故调查处理“四不放过”原则,积极做好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认真吸取经验教训。
2. 做好防汛及消防安全。提前做好防汛人员、车辆、物资准备工作,认真做好年度防汛预案,开展防汛演练,强化防汛工作督导检查和汛期巡查,确保安全度汛。加大对干部职工消防知识及“四个能力”的培训,提升消防安全意识,督导小壁林区、西山森林公园、动物园等重点单位制定防火方案,组织实战演练,落实措施,消除隐患。
3. 强化治安综合治理。进一步完善园林系统现代化监控体系,积极做好园林系统内部治安防范。及时发现并消除矛盾隐患,积极做好系统内部稳控。加强对保安人员的监督管理,切实做到满员上岗、履职尽责。督导各保安公司认真履行合同,加强治安队伍建设,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
4. 建立规范化信访体系。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信访责任,落实案件领导分包责任制。强化案件督导,建立健全重案、积案“月反馈”制度,确保信访案件的按时排查和及时化解。完善案件交办体系,建立公函、电话、邮件“三位一体”案件交办方式。妥善做好裕西公园文化休闲园、环城水系等信访积案的处理工作,维持系统问题。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依法行政。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持续推进园林法规制度建设,制定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高依法管理水平。严格执行定期学法、干前学法、会前学法等学法用法治度,积极推行依法科学决策和科学管理,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规范行政管理行为。依据市园林局“七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增强园林法规意识,强化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园林问题的能力。认真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增强市民园林法规意识。全面做好法律咨询工作,充分发挥常年法律顾问作用,特别是在重大决策方面的法律建议的参考作用,妥善处理各类涉法问题。
(二)推进科技兴园。强化海绵城市建设理念,结合生态型园林、节约型园林建设,总结我市海绵型绿地前期建设经验,制定完善总体规划、技术措施和实施方案,积极推进海绵型公园、广场、绿地、水系建设。更加注重对园林新知识、新技术和新经验的归纳总结和推广应用,制定科研发展规划规划,提高园林科技利用水平。组织开展园林知识培训、学习观摩和科研成果报告会,强化园林技术人员之间的学术交流,提高科研水平,实现资源共享,指导园林实践。针对园林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完善科研项目库,组织园林科研课题申报,强化在研课题管理,形成科学完备的科研工作体系。结合园林工作实际,开展形式多样、主题鲜明的园林科普教育活动,提高园林科技的普及程度。
(三)深化体制改革。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提升省会规划建设管理水平的意见》,提高新时期和新常态下园林绿化工作水平。规范园林招投标市场管理,改革现有园林绿化工程招投标体制,每年初根据建设任务进行集中招标。改革园林管护体制,引入劳务派遣公司,实现园林管护“人”与“材”、“机”分离。全面推行城市公园绿地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引入第三方考核机构,强化园林管护考核,提高精细化管护水平。完善绿地占用和树木伐移审批程序,尽最大限度减少建设项目对城市绿地的侵占。积极推进房地产项目代征代建绿地建设,规范房地产项目配套园林绿化工程管理,打击房地产项目违法违规占用代征绿地行为。鼓励社会主体投资参与园林绿化建设,研究制定立体绿化等多种绿地建设形式的鼓励政策。
(四)狠抓监督考核。建立重要决策和重点工作督办机制,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限期不按要求完成的要及时启动问责机制。强化对各县(市、区)园林绿化工作的监督检查,通过争取支持政策、设置奖补资金、公开园林管护考核排名等措施,促进各县(市、区)园林绿化工作水平显著提升。坚持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并重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对基层单位工作水平的考核评价体系,提高基层单位履职尽责能力。充分发挥基层纪委书记、纪检委员、党风廉政监督员作用,强化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及工程项目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健全完善制度措施,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通过设立意见箱、参与行风热线、信息公开、政府公开电话、完善门户网站等形式,拓宽监督渠道,吸纳市民意见建议,提高社会公众对园林绿化的参与度。
(五)加强队伍建设。制定完善学习计划,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持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化干部职工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央、省、市精神的学习,筑牢思想基础。坚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总体方针,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推动惩防体系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全面落实党务公开制度和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确保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开展多种形式的素质教育,努力培养干部职工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和辩证思维,增强干事创业的决心和信心。通过日常培训、外出考察、劳动竞赛、委托专业机构培训等形式,强化专业教育,提高综合能力和业务水平。更加注重对中青年干部的教育培养,为园林事业的长远发展储备人才。积极发挥老干部党支部的桥梁纽带作用,保持老干部队伍的和谐稳定。积极做好统战、妇女、工会、扶贫、双拥等各项工作,充分调动各阶层支持园林绿化建设的积极性。
(六)营造浓厚氛围。以《石家庄市园林局宣传工作管理办法》为依托,进一步强化园林宣传报道,为我市园林绿化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认真做好与各级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强化宣传工作纪律,规范宣传工作程序,确保新闻媒体作用得到最大水平发挥。积极开展文明城创建工作,在街旁绿地、公园广场、水系沿线设置宣传栏和宣传牌,将其打造成为园林绿化成果、生态环境、精神文明、安全秩序、环保理念等社会正能量的宣传阵地。建立科学完善的信息报送体系,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完善《园林局简报》、《园林工作动态》两大信息平台,丰富信息报送内容,及时、全面、客观反映园林绿化工作最新进展和成果。面向全社会宣传园林绿化建设管理的最新成果和园林绿化知识,开展园林知识普及讲座,努力构建全社会关心、热爱、支持园林绿化事业发展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