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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园林局职能
来源:市园林局
发布时间:2024-07-25 14:43 点击量:1
一、拟订城市园林绿化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起草园林绿化方面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参与组织和协调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二、负责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建成区主要街道、公园、广场和有关防护林区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
三、负责街道绿化、公园广场及水系综合管护的检查、考核、督导工作,对市内公园、广场及水系经营项目和公益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西山森林公园的建设管理工作。
四、负责民心河绿化和太平河、环城水系及滹沱河生态区的建设和管理。
五、执行城市绿化“绿线”管制制度;监督检查城市各类绿地的达标情况;监督管理城市建设项目中的园林绿化比例和布局;负责伐移树木的初审、上报、监管工作。
六、指导监督园林绿化工程建设招标工作,负责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生产及验收工作。
七、负责建成区园林绿化工程立项及各种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八、负责制定园林绿化科技发展规划、科研计划并组织重点科研项目试验研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科技成果鉴定工作,负责科技成果申报和推广工作。
九、参与圃地、花木市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负责城区园林植物病虫害的预测预报。
十、指导各县(市、区)园林绿化和创建园林城工作。
十一、负责园林绿化相关企业的信息收集、登记和信用综合评价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