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
1.1编制目的
明确市园林局系统汛期防范工作、应急响应程序和工作职责,提高应急抢险处置能力,预防和减少汛情带来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环境破坏及其他损失,确保平安度汛。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石家庄市城区防汛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市园林局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石家庄市园林局系统所辖区域内洪水入市及内涝的防范和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方针。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原则。
2.指挥机构与职责
2.1指挥机构组成
石家庄市园林局防汛指挥部负责全面领导、组织局系统防汛工作。市园林局防汛指挥部由指挥长、副指挥长、成员组成。
指挥长由局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其他各位局领导担任,成员为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和局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安监科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局直属各单位分别按要求设立相应的防汛应急组织机构,作为市园林局防汛指挥部的分支机构。
2.2市园林局防汛指挥部主要职责
2.2.1贯彻实施有关防汛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2.2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防汛工作的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
2.2.3研究部署市园林局防汛工作重大事项;
2.2.4统一指挥和调度市园林局系统应对防汛突发事件抢险工作。
2.3市园林局防汛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主要职责
2.3.1指挥长全面负责指挥市园林局系统防汛工作;
2.3.2副指挥长协助指挥长做好防汛工作,组织协调局直属各单位做好防汛工作,监督检查防汛责任落实情况;或受指挥长委托,行使指挥职权。
2.4市园林局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2.4.1负责市园林局防汛指挥部日常工作;
2.4.2负责编制、修订市园林局防汛应急预案;
2.4.3负责牵头开展防汛检查,督促局直属各单位做好防汛备汛工作;
2.4.4接收并及时转发汛情预警响应信息;
2.4.5做好其他防汛有关工作。
3.防汛任务分工
依据市城汛办任务分工,我局承担的防汛任务为“负责太平河、环城水系、世纪公园、元南公园等行洪排涝渠道内橡胶坝、闸门、泵站、排水管道的调度开启及维护管理工作,要做到智能化、精细化管理,确保水能流得出、留得住。组织园林工人加大巡视力度,降雨前、中、后及时清理倒伏树木、散落枝干、残枝落叶等,避免对排水设施和道路交通造成影响。”
依据以上防汛任务,结合局直属各单位实际,任务分工如下:
3.1城市水系园林中心
主要对太平河、世纪公园、元南公园所辖橡胶坝、闸门、排水管道等设施及配套设备进行全面检修、保养,确保汛期能按照指令对闸门、橡胶坝及时提升和塌坝;对所辖排水设施实行精细化、智能化管理,确保水能流得出、留得住;制定泄洪渠道的闸门及橡胶坝调度预案,确保一闸(坝)一预案;每个闸门和橡胶坝都有专人负责,确保接到指令后能立即执行;对河道内作业单位进行管理检查,确保人员安全及汛期泄水通畅;对所辖区域内建(构)筑物及其他园林设施进行全面排查检修,防止极端天气出现坠落伤人事件;对所辖绿地树木进行排查,采取措施排除安全隐患,防止倒树落枝伤人;根据预警响应及汛情做好游客疏散及人员、物资转移避险工作。
3.2环城水系
主要对环城水系沿线所辖橡胶坝、闸门、泵站、排水管道等设施及配套设备进行汛前全面检修、保养,确保汛期能按照指令对闸门、橡胶坝及时提升和塌坝、泵站按指令开启;对所辖排水设施实行精细化、智能化管理,确保水能流得出、留得住;制定泄洪渠道的闸门、泵站及橡胶坝调度预案,确保一闸(泵站、坝)一预案,做到每个闸门、泵站和橡胶坝都有专人负责,确保接到指令后能立即执行;对河道内作业单位进行管理检查,确保人员安全及汛期泄水通畅;对所辖区域内建(构)筑物及其他园林设施进行全面排查检修,防止极端天气出现坠落伤人事件;对所辖绿地树木进行排查,采取措施排除安全隐患,防止倒树落枝伤人;根据预警响应及汛情做好游客疏散及人员、物资转移避险工作。
3.3园林绿化管护中心
主要对所辖园林作业车辆进行检修保养,确保汛期能迅速处理树木倒伏事故;对危树病树进行排查登记,建立危病树隐患台账,采取有效措施排除安全隐患;对新栽树木进行加固,防止倒伏;极端天气下及时对倒树、断枝迅速进行清理,防止落枝倒树伤人、堵塞收水井口、阻塞交通;根据预警响应及汛情做好人员、物资转移避险工作。
3.4动物园
主要对自然泄洪沟进行疏通,加强对建筑物周边的山体监测,同时对重点部位做好雨前、雨中、雨后的巡视工作,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加强汛期兽舍安全管理,做好动物逃逸应对和安全转移工作;对所辖区域内建(构)筑物及其他园林设施进行全面排查检修,防止极端天气出现坠落伤人事件;对所辖绿地树木进行排查,采取措施排除安全隐患,防止倒树落枝伤人;根据预警响应及汛情做好游客疏散及人员、物资转移避险工作。
3.5龙泉湖园林事务中心
主要对西山区域自然泄洪沟进行疏通,清理标注山体危石、碎石,防止落石伤人;对不稳定的山体、护坡进行观测、加固,防止滑坡伤人,对重点部位做好雨前、雨中、雨后的巡视工作,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对园区湖体水位进行实时监测,视汛情开启排水管道;对所辖区域内建(构)筑物及其他园林设施进行全面排查检修,防止极端天气出现坠落伤人事件;对所辖绿地树木进行排查,采取措施排除安全隐患,防止倒树落枝伤人;根据预警响应及汛情做好游客疏散及人员、物资转移避险工作。
3.6小壁林区管护中心
主要对林区所有电气设施、机井、线路、建(构)筑物等进行汛前安全大排查,采取措施排除安全隐患;主动与黄壁庄水库取得联系,及时掌握汛情,做好人员、物资转移避险工作。
3.7滹沱河生态区管护中心
主要对所辖区域内主要建(构)筑物及山体的安全进行汛前全面检查,采取措施排除安全隐患;主动与水务部门对接联系,对所辖水体水位进行实时监测,视汛情开启闸门泄水;对所辖区域内建(构)筑物及其他园林设施进行全面排查检修,防止极端天气出现坠落伤人事件;对所辖绿地树木进行排查,采取措施排除安全隐患,防止倒树落枝伤人;及时掌握汛情,根据预警响应及汛情做好游客疏散及人员、物资转移避险工作。
3.8各公园、广场
主要对所辖排水及电气设施设备等开展检查、维修、保养等工作,特别是电气设备要安装漏电保护装置,防止触电伤(亡)人;对水面重点区域加装防护围栏,设置警示标识,严防溺水事故发生;对所辖区域内建(构)筑物及其他园林设施进行全面排查检修,防止极端天气出现坠落伤人事件;对所辖绿地树木进行排查,采取措施排除安全隐患,防止倒树落枝伤人;相关单位根据预警响应及水位情况开启闸门或其他排水设施,做好游客疏散及人员、物资转移避险工作。
3.9在建园林项目
加强汛期在建项目安全管理,防止触电、倒塌、水毁等事故的发生;根据预警响应及汛情做好人员、设备转移避险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4.预防预警
4.1预防工作
4.1.1思想准备
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广大干部职工防御洪涝灾害的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坚决杜绝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充分做好“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的思想准备。
4.1.2组织准备
建立健全组织指挥机构,完善工作机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抗洪抢险队伍建设。
4.1.3防汛预案准备
编制和修订本单位防汛应急预案、低洼地区人员应急转移预案、相关单位制定泄洪渠道的闸门、泵站及橡胶坝调度预案。
4.1.4物资通信准备
局直属各单位结合实际防汛任务合理配置必需的防汛物资,在抢险重点部位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资;设立防汛值班电话,汛期值班电话要24小时专人值守,确保汛令畅通。
4.1.5应急队伍准备
局直属各单位成立防汛抢险应急队,承担本单位防汛及抗洪抢险救灾任务。在各单位防汛抢险应急队基础上成立园林局防汛抢险常备队。应急队伍配备必要的工具、车辆及其他防汛物资,随时准备完成上级交办的抢险任务。
4.1.6工程准备
对存在隐患的防汛设施及时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对跨汛期施工的在建工程,落实好安全度汛方案和措施。
4.1.7隐患排查治理
重视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加强“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将防汛安全隐患排查贯穿防汛备汛工作始末,做到汛期不过,排查不停。
4.2预警响应
灾害性预警信号,由低到高划分为四个预警级别:一般(IV级)、较重(III级)、严重(II级)、特别严重(I级),依次采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蓝色汛情预警响应(IV级):市防汛指挥部门启动蓝色汛情响应,园林局各级防汛指挥机构进入IV级应急响应状态,指挥部所有人员到岗待命,对重点部位进行布控,加强汛情监测,及时上报情况;按照指令开启太平河、环城水系、所属民心河沿线所辖雨水闸门,降低橡胶坝;加强巡查,对所辖区域积水进行排除,对易倒伏树木进行修剪、绑扎、加固。
黄色汛情预警响应(III级):在蓝色汛情预警响应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领导带班,重点防汛部位责任人和相关人员加强巡查;负责对太平河、环城水系、所属民心河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组织处置。其他单位防汛抢险应急队做好抢险各项准备。
橙色汛情预警响应(II级):在黄色汛情预警响应的基础上,防汛抢险常备队待命做好抢险准备,处于低洼地区及地质灾害易发区单位必要时组织人员、物资转移。
红色汛情预警响应(I级):在橙色汛情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各单位全面组织各方面力量投入防汛抢险工作。
4.3险情报告
现场出现重大险情时,立即采取措施、组织抢险,并立即向本单位防汛应急指挥部报告;本单位防汛应急指挥部接重大险情报告后立即向市园林局防汛应急指挥部及属地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市园林局接重大险情报告后立即向石家庄市防汛应急指挥部和市政府报告。
5.善后处置
在市防汛指挥部统一部署下,各单位组织力量全面开展灾情核定工作,及时收集、清理和处理污染物,对受灾情况、重建能力、可利用资源等做出评估,制定灾后恢复计划并迅速实施。
6.责任追究
防汛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重要信息,或存在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延误、妨碍防汛突发公共事件处置,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