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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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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1-06 09:40 点击量:1
石家庄市园林局
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0年,市园林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住建厅的科学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制定年度计划,明确任务,狠抓落实,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促进园林事业健康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
(一)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我局成立了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主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直属单位和机关处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政策法规处,负责日常工作。我局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印发了市园林局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方案,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分析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形势,制定年度工作计划,严格落实目标责任,每季召开一次法治工作专项协调会,加强督导落实,有力推进了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开展。
(二)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法治建设对于保障园林绿化事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我局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一是制定2020年工作计划。计划中明确要强化依法管理,持续推进园林法规制度建设,积极做好园林条例修订工作,进一步完善和制定各项工作制度,全面建设法治园林。二是制定2020年法治建设工作计划。主要包括配合市人大完成《石家庄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并围绕绿化条例建立和完善35项配套制度,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能力,认真抓好法治宣传教育,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三)定期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汇报。局党政主要领导定期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汇报,在《石家庄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修订期间,对进展情况保持高度关注。在完成修订后,8月20日我局主要负责人参加市委宣传部、市人大召开的新闻发布会,对宣传贯彻落实条例采取的举措作出了说明。严格落实《河北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每半年至少听取一次法治建设情况汇报,今年局主要领导2次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汇报。
(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园林问题能力。大力宣传园林绿化法律法规,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扎实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广大职工和市民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提高广大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促进园林系统平安建设和谐稳定。
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一)深入学习遵守宪法,加大宪法宣传教育。一是将宪法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要求原原本本学习宪法;二是利用“12.4国家宪法宣传日”宣传宪法内容,在机关张贴海报,利用公园广场电子显示屏、宣传展栏等宣传宪法;三是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加强宪法自学,向领导干部提供宪法读本等学习资料,号召广大干部职工学习宪法、遵守宪法、应用宪法。
(二)建立完善各项举措,扎实完成年度任务。2020年我局严格按照市委和市委依法治市办要求,开展各项法治建设工作。一是稳步推进法规制度建设。配合市人大完成《石家庄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修订,7月30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石家庄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修订案)》,自9月1日起施行。二是建立完善配套制度。印发《2020年市园林局法治建设工作计划》,明确建立和完善35项配套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20项配套制度已完成制定并印发,其他项配套制度已形成初稿并在抓紧制定中,保障条例贯彻实施;三是落实法治政府年度报告制度。向市委和省住建厅报送法治政府工作报告,并按照相关要求在官网进行公示;
(三)聚焦重大难点问题,采取措施及时解决。为保护园林绿化成果,利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法治园林建设中存在的重大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建立园林执法队伍,谋划开展园林绿化执法。自2012年我市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后,我局无执法人员和执法队伍,发现违法行为不能开展执法相关工作,达不到综合执法部门要求的案件移交条件,致使违法毁绿占绿案件频发且得不到有效处理。在此情况下,依据法律法规规定,我局经多次与市司法局协商,申办了执法账户,培养了一批执法人员,正在谋划建立园林执法队伍,为保护园林建设成果打下坚实基础;二是划定第二批永久性绿地。8月27日,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作出决定,将平安公园等8座公园确定为第二批永久性绿地,总面积43.5公顷。划定为永久性绿地将对这些公园实施永久性保护,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永久性绿地的性质。通过法治手段解决园林绿化事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有效保护园林建设成果。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部署,推进党内法规执行。一是开展讲党课活动。今年局党组书记及党组成员积极开展讲党课活动,在全系统进行十九届五中全会宣贯讲解10余场,大大提高了党组织凝聚力,使每个党员都能从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制定机关党支部年度学习计划,认真组织党员学习,加强党内法规的学习,特别是强化党员自律,自觉听从党组织领导,自觉从严要求自己,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做好本职工作。
(五)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推进园林复工复产。一是学习宣传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利用官网法律法规专栏宣传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二是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在园林绿化工程工地按照要求设置体温检测点,做好复工人员登记建档,并配备相应防疫物资。三是疫情期间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减少办会次数,严控参会人数,严格体温检测,全程佩戴口罩。
(六)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认真清理园林法规。一是局党组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组织广大干部职工集中参加省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讲座学习,组织机关干部自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二是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进社区活动。9月26日,我局15名党员志愿者到四中路西社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活动。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机关党支部书记带领机关党员志愿者统一佩戴“石家庄市普法志愿者”“市园林局普法志愿者”绶带,设立了法律援助咨询,为社区居民30余人次提供了现场咨询服务,向社区居民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册100余本和宣传折页300余份,重点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重要意义、施行时间等,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效引导居民认识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真正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三是根据上级部署,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逐项清理园林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一律清理和修改。
三、采取多种普法形式,完善法律服务体系
(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宣传园林法规。《石家庄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自9月1日起施行。为学习宣传条例,组织全系统园林工作者参加动员大会,实施日在西清公园、人民广场设置宣传站,通过发放宣传单、接受咨询等方式向广大游客进行宣传。
(二)落实学法制度。为加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能力,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初制定学法计划,全年共学法4次,重点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党内法律法规,为广大干部职工学法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利用会前学法、网上答题、法律知识考试等强化法律学习,巩固学习成果,提高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和素质。
(三)开展法治创建活动。为全面做好法治建设工作,年初我局谋划了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包含了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组织领导干部学法、建立和完善35项园林法规配套制度等内容,要求各单位明确自身职责,做好法治建设工作,定期报送法治建设情况。
(四)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为促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我们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今年就园林立法、重大决策、政策制订、合同签订等涉法事务进行咨询,审查了全部规范性文件和部分协议合同等,取得很好的效果。
四、表彰奖励情况
(一)市2019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根据石家庄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关于表扬2019年度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石法宣领〔2020〕1号),市园林局及其4个直属单位荣获2019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
(二)市2019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优秀集体,并被推荐为2020年河北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燕赵行”活动先进单位。根据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全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结果的通报》(石政函〔2020〕6号),市园林局荣获2019全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优秀集体。
根据石家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2020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先进单位推荐珍和事迹材料的通知》,推荐市园林局2020年河北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燕赵行”活动先进单位。
(三)省城市规划设计大赛突出贡献单位。根据河北省园林博览会组委会《关于河北省第四届园林博览会暨第三届河北国际城市规划设计大赛获奖情况的通报》,市园林局荣获河北省第四届园林博览会暨第三届河北国际城市规划设计大赛突出贡献单位。
石家庄市园林局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