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的必然趋势正如毛泽东同志在20世纪50年代指出的,“老百姓百分之八十的事都由他们自己来办,我们只包百分之二十就好办了”。在一个社会结构单一的时候,决策者可以像指挥军队一样引领社会前进,但当利益格局复杂、社会诉求多元以后,要把更多的决策交给社会去博弈,交给社会组织去负责。要使居民的公共参与在法律和秩序的框架内进行,社会通过居民的参与来解决发展中出现的矛盾。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创新社会治理,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维护国家安全,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要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制,健全公共安全体系。这次全会把以往的“社会管理”提升为“社会治理”,反映了我们党的治理理念的高度提升,昭示着中国的治理模式正在发生深刻变化。
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治理理念的高度升华
治理是一门驾驭和引导社会和组织的艺术,它决定权利如何应用,决策如何做出,居民或利益相关者如何参与的结构之间、过程之间以及传统之间的互动。治理不仅决定走向哪里,而且也决定谁应当参与决策和以什么样的资格参与。国外的经验研究表明,公共对话与政府的信任度之间有明显关系,公共参与可以提高政府的信任度,公共对话能够提高经济运行效能。
在社会管理实践中,人们逐渐认识到:社会的制度结构或关系,不只是政府内部的结构和关系,还包括社会部门的结构和关系;人们越来越认识到:政府对于公共事务的影响只是众多因素中的一个因素,事情越复杂,政府的局限性越明显;越来越多的人开始相信:公共关心的重要问题,包括环境问题、信息和通讯技术发展问题,非常复杂,以至于不能仅仅依赖政府单独决策。这样,一个好的社会运行方式,还必须包括社会的广泛参与,即以社会治理替代社会管理,唯此,才能充分调动社会积极性,既节省成本有效率,又能提高效能促进社会和谐。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社会管理发展为社会治理,适应了我国新时期的新特点和人民群众在新时期的新期待。在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过程中,由于政府、市场和社会的关系没有彻底厘清,政府越位、缺位和不到位,人民群众不能公平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尤其是个别官员腐败和官僚主义,造成干群关系的紧张,甚至在很多方面极大地伤害了群众的积极性,对于党和政府倡导的很多事情缺乏参与的热情和活力,对于关系国家发展、民族存亡的重大问题,许多人在很多时候麻木不理、袖手旁观。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实现,如果失去人民群众的关心和参与,注定难成功。因此,如何激发人民群众的热情和活力,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必须直面的问题。
另一方面,社会公平问题已经渗透到各个领域、各个层面,表现在人们的行为和心态上,并时而通过一些突发事件表现出来,它导源于政策、法规、机会、公共资源、生存发展环境诸多方面。如何构建一个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实属当下人民的最大期待。改革开放35年来,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水平得到极大改善,但是,老百姓对社会中的不公平、不公正现象仍心存疑虑,各种极端行为时有发生,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不断出现。尤其由于利益格局不合理引发的过激反应日趋凸现,诸如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医患冲突、环境事件,经常成为人们关注的新闻热点和焦点。不得不承认,利益格局调整是当前社会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背景。改革难度之大,问题之多,矛盾之复杂,涉及人群和部门之广泛,实为改革开放以来之最。深化这些“难啃的骨头”的改革,需要凝聚群众的智慧和力量,需要完善的社会治理方式和高超的社会治理水平。
提高社会治理水平,需要改革和更新当前的治理模式
过去的35年发展中,中国社会的治理和体制结构一直在不断变化,主要表现在:法治在替代人治;立法与执法的分离;部门之间的壁垒在打破;分权使地方领导获得更多的权力;公众越来越多参与立法、执法和政策制定。但是按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目前差距尚远,改革和提升的空间很大。
提升社会治理水平,要鼓励社会各个方面参与社会事务和公共事务。在进入新的发展时期,各种挑战层出不穷,严峻危机时有发生的形势下,探索新的社会治理模式,避免社会治理危机或通过社会治理避免危机,保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已经成为政治家、企业家和非营利部门领导人共同面临的课题。从传统的社会管理走向社会治理,通过社会治理提高组织效率、避免组织危机,保持组织、国家和社会的健康、持续和全面发展,已经成为当代社会的基本趋势。
提升社会治理水平,要不断完善决策模式。在一个日益复杂的社会格局中,如何引导社会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避免曲折,避免危机?这需要新的社会治理模式。社会治理是一个国家开发经济和社会资源过程中实施管理的方式,它同时也是制定和实施决策的过程。所以,治理不仅仅局限于政府,也包括多元角色的互动。政府首先要意识到:重视公众利益并不意味着要约束政府,但是政府应当与其他角色包括媒体、一些社会组织、企业组织分享共同利益,在基本的公共问题上要保持一致。
提升社会治理水平,要适应产业革命变革,不断改革社会体制。社会治理要努力适应世界范围内的产业革命和产业升级这一新的形势,努力实现与时代同发展。目前,全球范围内的社会发展正处在一个新的探索阶段,主要在两个方面酝酿突破,其一是针对社会问题,通过各种途径和平台,在交流和碰撞中形成新的理念和方法,参加交流和碰撞的部门包括非营利组织、企业、政府、专家学者、职业服务供给商、创效评估人员等。其二是在传统的金融体制内,植入社会和环境效果评价,引导私人资本进入社会和环境领域,产生了诸如社会创效证券、小额贷款、小额保险等新的金融产品和组织形式。这些创新活动依赖于社会体制改革,所以,社会体制改革与社会创新是不可分割的。当前,必须把改革与创新有机结合起来,顺应经济体制、社会体制、文化观念和行政治理模式的变革。换句话说,需要更加深层次的改革。
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必须形成合理的利益格局,充分激发社会活力
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改进社会治理方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不断提高的对公平正义的要求,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司法公正,使法律成为社会公平正义、各类社会主体参与社会事务和公共事务、市场主体参与市场竞争的坚强后盾。以下的问题是首当其冲的。
一是最大限度激发社会发展活力,必须明晰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政府与社会各自的责任。政府要完善法律法规和通过制度安排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各方面权益,让全体人民依法平等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使各种社会活动、居民的公共参与在法律和秩序的框架内进行。社会要通过居民的参与来解决发展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建立起和谐的人际关系,形成秩序与活力统一的社会环境和氛围。
二是要敢于以极大的政治勇气和政治智慧解决人民群众在社会领域中遇到的各种切身利益问题,以及感触最深、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敢于碰社会领域中的硬骨头。要努力消除传统社会和文化中长期积淀、阻碍国家现代化的障碍。在现实社会中,官本位和泛行政化趋势是亟需改革的一个领域。官本位和泛行政化的触角已经遍及教育、科学研究、文化艺术,甚至居民生活等领域,它使等级制度和等级观念侵蚀社会的公共生活,破坏了社会和谐和公共参与的基本价值——平等和公正,挫伤了社会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是加大力度改革计划经济中遗留的阻碍社会和谐的因素。经过35年的改革发展,人民群众希望看到的是富有成效,公平正义,政治清明的改革。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进一步深化改革,就是要通过反腐败、缩小城乡差距、地区差距、群体之间的差距,完善土地制度、户籍制度,使全体人民能够自由迁徙,安居乐业。
四是要进一步完善居民参与公共生活的决策机制。随着经济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不断提升,要求民主决策和自我治理的诉求会越来越高,建立和完善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就要求改革和完善社会事务的公共决策机制。与改革开放初期比较,当下的改革面临的矛盾更多,更加复杂,尤其是涉及到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利益格局调整,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和人民群众的参与。正如毛泽东同志在20世纪50年代就指出的,“老百姓百分之八十的事都由他们自己来办,我们只包百分之二十就好办了。”在一个社会结构单一的时候,决策者可以像指挥军队一样引领社会前进。当利益格局复杂、社会诉求多元以后,要把更多的决策交给社会去博弈,交给社会组织去负责,要相信社会的自治能力。
作者:国家行政学院决策咨询部副主任、教授 丁元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