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印发<2023年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建办〔2023〕6号)文件要求,将我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进行调整。
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精神,持续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升工作效能,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印发<2023年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建办〔2023〕6号)、省住建厅《2023年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监督检查及城市树木移植或砍伐审批后的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冀建城管函〔2023〕66号)及《石家庄市园林局2023年度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及目标
(一)以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为依托,持续完善随机抽查计划。动态调整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不断完善对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的分类标注。
(二)以内部联合抽查为重点,不断扩大内部联合随机抽查的覆盖面。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统一工作流程,确保内部联合抽查规范有序开展。
(三)以规范化建设为基础,不断提升工作水平。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加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业务培训力度,不断提升检查人员综合素质和检查能力,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二、主要工作任务
2023年度,市园林局抽查任务是对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及城市树木移植或砍伐审批后的监管进行内部联合随机抽查,抽查比例为3%,抽查时间为2023年4月至8月。
(一)强化基础支撑。依托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持续完善随机抽查计划。动态调整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确保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应纳尽纳”。要利用分类标签库完成对本级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的分类标注,实现对检查对象的精准抽取、对执法人员的精准匹配,提升监管效能。(完成时限:3月底前)
(二)规范工作程序。认真落实《石家庄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严格规范随机抽查工作程序,提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严格按照年度随机抽查计划开展抽查,加大随机抽查前的业务培训力度,提升抽查效果;年度计划、实施方案、抽查结果及后续处理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对需调整的年度抽查计划必须严格履行相关工作程序,调整后的年度抽查计划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完成时限:全年)
(三)加强业务培训。认真梳理总结随机抽查工作经验,不断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整体水平。常态化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培训,既加强对检查人员的业务和系统使用培训,又强化对随机抽查工作规范标准的培训,实现抽查工作规范有序、抽查结果认定统一。(完成时限:全年)
三、检查内容
(一)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情况
1.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控。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情况,各类城市绿地绿线管理制度实行情况。
2.城市园林绿化管理。2023年口袋公园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城市植树增绿工作开展情况,园林绿化行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3.城镇古树名木保护情况。城镇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落实情况,省级对下补助资金使用情况。
(二)城市树木移植或砍伐审批后的监管情况
城市树木移植或砍伐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树木移植、砍伐审批后监管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要充分认清“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于构建新型监管机制、提升监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相关科室要按照任务分工,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为全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二)认真履职尽责,强化责任担当。各科室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按要求主动开展工作。规划指导科牵头制定年度抽查计划、实施方案,开展双随机监管工作培训,并按年度抽查计划组织抽查。办公室、绿化科、公园科、监督考核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相关负责同志配合做好双随机监管工作,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合力推进各项任务落实。
(三)加大督查力度,强化跟踪问效。充分发挥督导检查“指挥棒”作用,加强对各县(市、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监督及城市树木移植或砍伐审批后的监管情况的督促指导,坚决克服方案制定不认真、现场检查走过场、结果录入审核把关不严等现象,以督查促问题发现、以督查促整改落实。健全随机抽查后续处置机制,对检查有问题的单位要求其限期整改,并进行通报。